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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特殊法律依据

发布人:山东保君律师事务     发布时间:2016-12-07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和组织机构相关特殊依据:《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03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券经营机构股票承销业务管理办法》、《关于加强证券经营机构股票承销业务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证券经营机构股票承销业务监管工作的补充通知》、《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2005年10月19日发布)、《国务院关于200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试行)》(2003年12月25日发布)、《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
 
    《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的规定》、《股份转让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境外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指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总经理及高层管理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单位兼职的通知》、《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股份制商业银行董事会尽职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股份发行依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核准程序》、《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试行询价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2004年12月7日发布)、《关于上市公司增发新股有关条件的通知》(2002年7月24日发布)《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0号--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申请文件》、《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1号--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招股说明书》   
 
    股份转让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持有本公司股份管理的通知》、《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2005年6月16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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